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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透过有效辩护判处有期徒刑10年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21-11-24 18:05)    点击:264
被告人李某某,男,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虚假出资罪被洛阳市公安局长春路分局刑事拘留,2014年12月23日被洛阳市公安分局长春路分局逮捕。涉案金额8亿多,通过有效辩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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